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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广州大学城高校开展课程互选、学分互认的通知

添加时间:2006-4-8 22:41:02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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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教高[2006]64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近年来,广州大学城高校在规模不断扩大、实现跨跃式发展的情况下,认真贯彻“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高等教育8字方针,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探索校区延伸管理体制下新校区人才培养和教学工作协作新机制。为办让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更好地满足广州大学城学生的学习需要,充分发挥广州大学城各高校优质、特色和品牌教育资源的作用,探索大学城高校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新模式,现决定在广州大学城高校实行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制度,鼓励和支持各高校之间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教师互聘、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形成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共知共建共享新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互选、学分互认的目的
(一)建立和完善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机制。以各校优质、特色和品牌教育教学资源为基础,充分发挥这些资源在广州大学城高校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中的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以利于广州大学城高校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优势互补、互相借鉴,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
(二)探索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新模式。为学生的学习提供多样化的选择和途径,激发学习兴趣,调动学习积极性,满足学生个性化自主学习需要,拓展学生视野,利用各种途径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三)尝试建立新型教学管理制度。在规范学分制和学籍管理制度基础上,探索高校联合、协作办学模式下教学管理制度及其运行机制,逐步对相邻高校、同一区域内比较集中的高校和其它高校等,实行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教师互聘等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新型教学管理制度。

二、互选课程和互认学分课程类别
(一)开放精品课程和特色、优势课程。实行课程互选、学分互认的课程,应是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水平高的精品课程或具有明显特色的品牌优势课程。同时,逐步扩大其它互选课程的种类、数量和范围,为广州大学城各高校符合跨校选课条件的学生,提供数量足、种类多、范围广的课程。所开课程能充分反映教学、科研最新成果,触及学科前沿,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要,信息量大。任课教师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品德好,为人师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方法、手段先进,教学效果好。
(二)开放名家名师讲座。各校举办的名师、名家和著名学者的报告或系列讲座,可同时向其它学校开放,允许学生跨校选听,以利于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活跃学术气氛,促进学术推广与交流,让广大师生领略大师和名家风范,了解教学、科研的前沿信息和最新教学、科研成果。
(三)开放辅修专业课程。设立跨校互选的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和兼修专业课程,使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完成第一专业学习任务的基础上,选修另一专业,培养跨学科、跨专业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四)开放实验课程,加强实践教学资源共享。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开放实验室和工业中心、工程中心等实践教学基地和设施,实现实验实践教学环节等课程互选和学分互认,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室等实践教学基地、场地和设施的作用,实现实验室等实践教学基地、场所、设施资源的共享。
(五)开放职业资格和就业资质准备课程。广州大学城各高校设立的以职业资格或就业准入资质培养、培训课程,可作为互选课程向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职业资格或行业准入要求相适应的课程训练提供方便,使广州大学城高校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亦能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资质证书。除在正常学习时间安排上述课程之外,鼓励和支持广州大学城高校利用非全日制课程开办夜校、周末学校和假期学校,为学生提供职业资格和就业准备学习与培训,增强就业适应能力和竞争力。

三、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学籍管理办法
(一)广州大学城高校学生跨校选课取得的成绩与学分,各校可通过双方或多方协商予以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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