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和五四青年节放假的通知
单 位:校长办公室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具体安排的通知》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精神, 现将“五一”国际劳动节及“五四”青年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5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星期日)上班。
全校28周岁以下的师生员工5月4日下午放假半天,上午照常上班上课。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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