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委托省级学位委员会和军队学位委员会开展硕士学位授权点定期评估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06年硕士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校五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含方向)今年将接受上级部门的评估,它们分别是: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含各方向)、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门史、凝聚态物理。
据了解,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规定,此次评估结果分合格、需整改与不合格三类。评估为合格的,将允许继续行使硕士学位授予权;评估为需整改的,由于存在影响学位授予或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问题或现象,需责令其限期整改,二年后重新参加评估;评估为不合格的,撤销其硕士学位授予权。通过自我评估,认为达不到基本要求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可以申请放弃学位授予权,不参加本次评估,但仍需提交《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并书面报告广东省学位办公室。
本次评估从4月25日到5月20日上报评估材料,具体工作包括自我评估、基本状态评价和硕士学位论文抽查、成果审定等环节,要求每个学位点认真填写好《硕士学位授权点简况表》和《自评报告》,同时准备好相关佐证和支撑材料,以备实地检查。此次评估结果由广东省学位委员会确定,以适当方式公布,并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最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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